紧盯全面小康目标 聚焦重点脱贫攻坚
——永吉县民政局先进事迹材料
近年来,县民政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务实求真,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扶贫中的托底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行业扶贫新任务,托起群众生命最底线
一是织牢“兜底网”。为了实现脱贫兜底“兜得住、兜得牢”的目标,我局扎实开展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施保。通过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无力脱贫”兜底2705人,“支出核减”纳入328人、“重点保障”改善1655人、“脱贫渐退”扶助118人。截至2020年8月末,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7280户、9667人,发放低保资金3085万元。
二是送上“雪中碳”。因病致贫返贫依然是农村贫困的首要因素,我局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补齐脱贫路上的救助短板。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通过开展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及时纳入急难救助范围,帮助贫困家庭渡过难关。2020年,全县共实施临时救助56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43316.17元;一事一议救助4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61843.59元。
三是搭建“爱心桥”。充分发挥慈善优势,围绕助医、助学、助困等方面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互助、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活动中。全县接收企业、个人非定向捐款248万元,扶贫定向捐款280万元,定向援助扶贫村11个。
四是建设“幸福院”。为了切实改善我县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条件,我局将生活在西阳镇、双河镇、黄榆乡三所老旧的乡镇福利中心的170名特困老人,整合到新建的永吉县第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在新的福利中心内,特困老人们得到非常好的照护和关爱,享受到了幸福晚年、快乐晚年。此外,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永吉县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正在紧张建设中,建成后将整合一拉溪镇、万昌镇、金家乡三所老旧福利中心200名特困老人进入新的福利中心,届时将彻底改变我县乡镇福利中心基础设施落后,安全隐患多,特困老人生活条件差的局面。
二、落实部门包保新措施,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年
(一)全面落实“四小工程”项目推进。
2019年春季,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户稳定收入,我局特此开展庭院经济项目,分别在孤家子村和韩家村村部选取了两块土地栽植大榛子树苗245棵,随后在两村选取了11户示范户推行种植榛子树项目,共种植485棵。
2020年,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四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成立“四小工程”领导小组,由赵明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制定“四小工程”实施方案。在疫情过后,组织全体包保干部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认真宣传“四小工程”项目内容,全面调查了解包保户参与“四小工程”的意愿,并填写“四小工程”申请表。为每个参与“四小工程”项目的贫困户建立了档案,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需求测算。经梳理统计,所包保的31户贫困户中有12户有意愿参与榛子树种植项目。随后,我们立即组织实施,为这12户贫困户购买榛子树苗965棵,并协助贫困户完成栽培管理。我们还成立了县民政局平欧大榛子项目群,并聘请永吉县榛子协会会长白玉红担任技术顾问,实时在群里为大家指导栽培管理技术和答疑解惑。同时,我们还与协会签订了榛子回购协议,力求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阶段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贫困户收入稳中有升。
截至目前,县民政局自筹资金16710元,共为15户贫困户种植榛子树1695棵。按照目前市场行情计算,到2022年项目收益可达到13万元。
(二)持续开展“同劳动”、“解需求”、“处感情”系列活动。
全局包保干部在入户帮扶过程中,继续开展“同劳动”、“解需求”、“处感情”活动,认真调查每个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所需,并全面梳理建立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制成帮扶措施计划。2020年,又有5户贫困户希望得到更换门窗、修缮屋瓦、粉刷墙体、购买电视等扶持。目前,我们正在逐一研究帮助解决。
(三)深入落实未脱贫人口脱贫工作。
2020年,我局新增1户未脱贫人口包保帮扶任务,该贫困户叫刘会波,46岁,家住万昌镇万昌村一社,家中4口人;妻子孙桂波,39岁,患有高血压病,不能参加体力劳动;女儿刘诗彤,16岁,2019年考入永吉县实验高中,目前因病休学在家(2019年11月14日因病住院);儿子刘诗宇,9岁,在万昌镇中心小学就读,常年有病。一家现居住60平方米砖房,房屋年久失修、门窗破损、雨达脱落、没有帐子和大门,居住环境较差;家有7亩耕地(3亩水田,4亩小片荒),因爱人和孩子常年患病,刘会波本人不能外出打工,只能依靠全家四口人的低保金(每季度享受低保金2674元)和七亩地的收入维持生活。
针对该户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帮扶措施:一是鼓励其积极参与“四小工程”项目之中,已为该种植大榛子树苗100棵,为今后长期稳定收入奠定基础。二是帮助其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干部自筹资金5000元帮助该户进行了房屋维修,更换门窗、粉刷室内墙体、修建栅栏大门等,彻底改善了居住环境。三是其女儿刘诗彤2019年11月因做手术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我们通过帮助其申请临时救助的方式来解决其未报销的医疗费用3000多元,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上级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着力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水平,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