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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
办理条件:
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单位通过邮政营业机构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应当申请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简称邮寄证明)。邮寄证明一证一次有效。
所需材料: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2.单位邮寄药品情况说明;
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4.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保证本次收件单位为合法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