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处罚程序规定》《渔业执法工作规范》《处罚法》《强制法》等整理6.先行登记保存: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7日内处理决定7.查封扣押: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不超过30日,经批准延长30日16.当场收缴罚款:2日内交处罚机关、2日内交银行19.案件办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自批准可延30日;报上级合理确定21.暂扣证书证件处罚:暂扣期限届满,应当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渔业执法程序规范)22.渔业执法:代履行3日前,制作并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渔业执法程序规范)23.渔业执法:对于涉案的非法捕捞工具、捕捞方法等问题的认定,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渔业执法程序规范)24.渔业执法:3日内移送、复议、建议检察机关监督(行刑衔接-渔业执法程序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检验、检测、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以下”、“内”均包括本数。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中“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期间不包括在路途上的时间,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有效期内。第八十五条 本法中“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第六十九条 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转载自农夫学法:https://mp.weixin.qq.com/s/GHE9QtRKaFCQXkW6th-R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