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市级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结合我市实际,澳门皇冠赌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推进社会团体法人内部治理,促进社会团体对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至8月。
三、整治范围
澳门皇冠赌场:市级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
四、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以下4类25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规范问题。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的;
3.另行制订章程的;
4.未经社会团体理事会研究决定,擅自设立、变更、终止的;
5.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
6.未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者外事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境外分支(代表)机构的;
7.在年检或年报中瞒报、漏报分支(代表) 机构的。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
8.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9.名称中冠以 “中国”“中华” “全国”“国家”“吉林”、“全省”“吉”“全市”等字样的;
10.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11.开展活动时未冠所属社会团体全称的;
12.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3.社会团体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的;
14.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5.分支(代表)机构的财务收入未纳入社会团体法定账户统一核算、管理的;
16.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17.分支(代表)机构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8.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9.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专项基金超规定范围使用,
用于经营性投资或者购买企业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的。
(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活动开展不合规问题。
20.分支(代表)机构超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21.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22.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23.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24.未经批准擅自以分支(代表)机构或社会团体名义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讲两坛三会”活动的;
25.分支(代表)机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提供便利的。
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4、5、6、10、21、22、23、25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通过规范名称、调整业务范围、合并等方式立即予以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市社管局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步骤安排。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线上宣传、电话咨询、电子版报送形式,强化督促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
(二)自查自纠(5月1日至15日)。各社会团体要依据《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基本指引》(见附件1),认真对照4个方面25项整治重点,结合自身实际,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报《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见附件3)并进行整改。
(三)主动备案(5月16至6月12日)各社会团体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见附件2),比照自身情况,符合条件要求的社会团体可联系市社管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支(代表)机构备案。备案期结束后,市社管局将对备案情况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备案程序的分支(代表)机构,市社管局将统一进行分类整治。
(四)分类整治(6月11日6至30日)。市社管局针对社会团体自查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对不规范行为较轻的,对社会团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发出整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对社会团体负责人进行约谈,签署整改承诺书,限期进行整改;对违规行为较重的,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嫌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立即予以终止;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置。各社会团体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履行承诺等方式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市社管局将对查处和整治情况及时予以公示。
(五)督导检查(7月1日至15日)。在社会组织自查自纠基础上,市社管局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同时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综合监管,开展现场实地检查,形成台账。结合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级评估等时机,重点检查社会团体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从严从重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市级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这次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加强部门联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共担监管职责,共享整治信息,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要扎实推进落实。各社会团体要深刻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指定负责人专门负责,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社会团体要及时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见附件3),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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