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后,制发了《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既是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工作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迫切要求。
问题一:为什么制定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答: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完成后,《文化部信访工作办法》(文办发〔2013〕21号)、《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旅办发〔2014〕228号)已不适应职能调整变化,需要制定新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以更好推动部信访工作开展。
问题二:制定该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以国务院《信访条例》为主要依据,贯彻落实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信访局等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同时吸纳原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后信访工作实际起草制定。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各司局意见,厘清了政策盲点,经报部党组同意后印发。
问题三: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共6章19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责任追究、附则等6部分。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范围、信访事项的提出及办理的程序规定和要求、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
问题四:制定该办法希望达到怎样的效果?
答:信访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关系到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其根本任务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意、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强调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是信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范社会风险隐患的发生。
问题五:对违法违规信访行为如何追究责任?
答:2005年印发的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工作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信访工作责任划分为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信访部门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并对各责任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强调,应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主体依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出台,有利于发挥部信访工作职能作用,更好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信访工作秩序,更好的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理念,践行党的宗旨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